长治各类护照价格调整情况

导语 根据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大降费力度,切实减轻社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自2017年7月1日起,对公民办理出入境有关证件执行新收费标准,本篇文章介绍了长治市的各类护照价格调整情况。

  一、调整范围主要包括

  普通护照收费标准、出入境通行证收费标准、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前往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内地居民赴港澳签注收费标准等。

  二、具体调整情况

  普通护照:由每本200元降为每本160元。因丢失要求补发因私普通护照的,收费标准为每本160元。

  出入境通行证:一次出入境有效由每证20元降为每证15元,多次出入境有效由每证100元降为每证80元。

  往来港澳通行证:由每证100元降为每证80元。前往港澳通行证,由每证50元降为每证40元。

  内地居民赴港澳签注:一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元降为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由每件40元降为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00元降为每件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50元降为每件120元,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0元降为每件160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300元降为每件240元。

  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通行证由每证100元降为每证80元,一次有效通行证由每证20元降为每证15元。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签注:一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元降为每件15元,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00元降为每件80元。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子通行证由每证250元降为每证200元,一次有效通行证由每证50元降为每证40元。

  台湾同胞定居证:由每证10元降为每证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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