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方式有哪些?
导语 根据国务院印发《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扣除方式可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等。更多信息详见正文。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一、适用对象
3岁以下婴幼儿的监护人
二、扣除方式
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具体扣除方式上,可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监护人不是父母的,也可以按上述政策规定扣除。
三、常见问答
1、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答:可以。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婴幼儿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婴幼儿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
2、对于存在重组情况的家庭而言,如何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答:具体扣除方法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扣除总额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扣除主体不能超过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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