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哪些人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
导语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参加失业保险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才可领取失业补助金。更多信息详见正文。
长治市失业补助金申领说明
一、申领对象
下列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参加失业保险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
二、停发失业补助金情形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停止发放失业补助金:
(一)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的。
(二)被用人单位招用,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
(三)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三、补助标准
1、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从申领之月起按月发放失业补助金,发放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
2、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失业金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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