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收养登记办理指南

导语 长治市需要办理收养证的,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更多详情见正文。

  长治收养登记的办理程序指南

  1,提交收养材料

  收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应的收养材料。

  ➤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一方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2,收养审查

  ➤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

  ➤审查时,收养登记机关可以进行有关的调查、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询问,调查应当制作调查记录,询问应当制作询问笔录。

  3,收养证发放

  ➤经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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