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指南

导语 长治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申请需要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土地权属来源材料等材料。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申请详情一览(材料)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1份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1份经比对原件后的复印件);

  3、土地权属来源材料(1份原件);

  4、完税凭证(1份原件);

  5、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资料(1份原件);

  相关说明

  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根据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为:

  1,出让的、提交出让合同和出让金票据

  2,划拨的,提交政府批文、划拨决定书

  3,租赁的,提交土地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凭证

  4,作价出资或入股的、提交作价出资或入股批文

  5,授权经营的、提交授权经营批文。

  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资料包含:不动产权籍调查表、不动产测量报告、宗地界址点电子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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