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指南
导语 长治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申请需要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土地权属来源材料等材料。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申请详情一览(材料)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1份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1份经比对原件后的复印件);
3、土地权属来源材料(1份原件);
4、完税凭证(1份原件);
5、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资料(1份原件);
相关说明
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根据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为:
1,出让的、提交出让合同和出让金票据
2,划拨的,提交政府批文、划拨决定书
3,租赁的,提交土地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凭证
4,作价出资或入股的、提交作价出资或入股批文
5,授权经营的、提交授权经营批文。
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资料包含:不动产权籍调查表、不动产测量报告、宗地界址点电子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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