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1、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2、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1、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核对户口簿、原居民身份证、常住人口登记表、系统内人口信息与本人情况是否一致;
2、缴纳制证工本费,进行人像采集,指纹采集;
3、派出所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由申领人核实认可并签名后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身份证收费票据。
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20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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